106學年度第二學期進修部畢業生辦理離校須知
最後更新日期 :
2018-05-28
明志科技大學
106學年度第二學期進修部畢業生辦理離校須知
106年5月
1. 各生離校前,應至學生資訊查詢系統,確認「離校手續系統」各項手續已經完成,若有尚未完成之事項,除碩專班畢業生之外請務必於107年6月29日(週五)之前完成;碩專班畢業生離校手續個別辦理,請務必於107年8月24日(週五)之前完成。
2. 未按上述時程完成離校手續之同學,領畢業證書之前需先至進修推廣處教務組領取「未完成離校手續清單」,至各單位辦妥手續之後才能領證。
3. 領取畢業證書請攜帶校園卡(學生證)、兩吋學士照一張及私章至進修推廣處教務組簽領。無法親自到校簽領者,得填妥委託書委由他人代領;唯委託書之簽章須與印領清冊之簽章一致,始得代領。
4. 校園卡(學生證)有門禁管制功能,且卡片背面註明「換卡與離校時原卡應繳回註銷」,若畢業生領證時因故遺失或未帶校園卡者,須填寫切結書(附於本須知後)及繳交100元保管不當之費用。
5. 凡畢業生請至https://goo.gl/HurUJb填答問卷填答問卷,路徑:校園入口網→待辦事項→106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意向調查表。此份問卷係依教育部規定,目的是了解學生畢業後就業及深造的流向,請同學務必上網填答。
6. 本須知除公布周知外,並分發各生及相關部門。
進修推廣處教務組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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