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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學貸款

※113學年上學期就學貸款最晚須在(113年9月30日前)完成,並繳回學校存執聯。

※就學貸款完成對保後之申請書「第二聯學校存執」聯請辦理完成當日或次日繳回進修推廣處學務組,未繳回則視同未完成貸款手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