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賃居服務

源起:

因應本校學生校外賃居人數逐年增加,為強化學校賃居服務品質,有效維護學生校外賃居安全及減少學生賃居意外事件發生,期能達成家長放心、學生安心之目標,依據下列教育部規定,推動本校賃居學生租屋安全認證。

1.教育部99年03月29日臺軍(二)字第0990050135號函修定「教育部推動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賃居服務實施計畫」。

2.教育部99年7月22日臺軍字第0990120135號函「為提升學生校外賃居服務品質,請加強辦理學生校外賃居服務活動」。

3.教育部100年5月3日臺軍字第1000071941C號函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賃居生安全評核流程圖、安全評核表暨安全標章各乙份」。

認證內容:

1.建築物具有共同門禁管制出入口且有鎖具。

2.建築物內或週邊停車場所設有照明燈具。

3.滅火器功能是否正常,使用期限是否過期。

4.熱水器裝設是否符合安全要求(須設於室外通風良好處所)。

5.有火警警報器或獨立型煙霧偵測器。

6.逃生通道是否暢通,標示是否清楚。

每學年調查項目:

1.賃居生調查表--每學年開學後一個月內,完成建立各年級賃居生調查表,由各班導師調查彙整後(紙本)送進推處。

2.學生賃居安全訪視調查表--師長至學生賃居處輔導時使用

租屋教戰守則:

1.租屋手冊(內政部)----含租屋注意事項、租屋問答集

2.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(內政部)----契約條款及簽約注意事項

3.租賃契約書(崔媽媽版本)----契約條款及簽約注意事項

4.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----106.1.1生效實施

參考資料:

貼心叮嚀(聯結學務處生輔組校外賃居服務網資料)

網路租屋資源(聯結學務處生輔組校外賃居服務網資料